【本報法庭組報道】旺角海富苑一間幼兒園校巴司機發現一名巴籍漢持刀在校園外徘徊,通知校方報警求助。警方事後拘捕涉案男子,控以一項遊蕩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校巴司機供稱,當日早上看到該巴基斯坦漢持刀拍打樹幹。裁判官判他表面證據成立,案件今日裁決。
察覺有人拋刀至長椅
涉案的旺角協康會康苗幼兒園校巴司機彭啟明供稱,案發今年4月5日早上,他在幼兒園後門外的休憩處,看到被告Raja Ibrar Hussain(46歲)拿八吋長生果刀拍打樹幹,惟被告察覺有人發現後將刀拋至長椅上。彭認為對方行為古怪且學校有小朋友出入,擔心有人傷害小朋友,故將事件告之一名女保安,她通知上司報警,惟當時被告已離開。
辯方質疑彭可能認錯人,因被告背對他。彭否認認錯人,被告身材高大及深目,他深刻印象。彭強調自己當日曾正面觀察被告約一分鐘,亦有細看其樣貌近10秒,故沒認錯人。被告接受警誡時曾指從附近垃圾房執刀來切火龍果。被告不會自辯及傳召辯方證人。案件將於今天裁決,被告繼續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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