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屯門興德學校去年被揭有「影子學生」等醜聞,原校長陳章萍去年8月遭校董會解僱,陳向勞工署投訴校方無理解僱,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索償約35萬元薪金及代通知金。審裁官早前以陳涉及刑事案件為由,下令將案件無限期押後,直至刑事程序完結。陳昨向審裁處提出重開聆訊,並申請案件移送高院處理,其索償金額更大幅提升至超過125萬元。審裁官批准申請,案件押後再訊。
稱找不到工作索一年薪金
據申索書資料,陳章萍早前向興德學校法團校董會申索款接近35萬元,當中包括約24.2萬元代通知金、逾8.9萬元長期服務金,以及逾1.8萬元額外七天在有薪病假期間解僱的人工補償。申索理由包括「在沒有給予充份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情況下終止僱傭合約」,以及在沒有正當理由及違反《僱傭條例》、《僱員補償條例》、沒有支付長期服務金的情況下遭解僱。
校方代表庭上稱,解僱原因涉刑事成分,案件仍在調查為由,故反對重開索償聆訊。審裁官指因陳不介意,故勞審會重開案件,始能將案件轉往高院處理。陳庭上稱事件擾攘近年、對其指控嚴重、事情多番曝光下,令她未能成功尋找工作。她過往校長月薪77,320元,遂以過去一年薪金及無理解僱損失計算,索償超過125萬,包括損失一年薪金約94.2萬元,以及無理解僱的損失約3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