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因被廉署調查的停職警長涉嫌於去年5月,在深水埗一個特賣場內偷竊防滑貼及行李牌等共四件總值32元的貨品,被任職輔警的店員發現報警。涉案警長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續審。他自辯稱案發時將貨品放入環保袋時「完全無意識」,又傳召妻子作辯方證人。其妻指他自被廉署調查後,行為變得幼稚及異常,曾在八號風球下出門跑步。案件今日裁決。
被告張家輝(51歲)被控於去年5月18日在深水埗福仁商場電子特賣場偷竊價值9元的小型多功能包、價值5元的行李牌、一盞價值15元的LED燈,以及一包價值3元眼鏡防滑貼,總值32元。店員吳漢權供稱,當日見被告「不時周圍望,行為上閃縮,惹起我懷疑」,見被告將防滑貼放入褲袋,隨後拿毛巾及塑膠保護往付款。店員將他截停後,在被告身上搜出涉案物品。
●被廉署調查後行為變幼稚
張自辯稱,自己前年捲入一宗案件,被告廉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之後無罪釋放。案發時他正停職等候審訊,因此感到壓力大,經常閒逛打發時間。案發當天到特賣場沒有特定物品需要購買,亦不知何時把貨物放入袋中,他形容當時「個腦一片空白,完全無意識。被告妻子供稱,丈夫在捲入廉署案件後性情大變,覺得自己被誣告,經常心不在焉及哭泣,別人向他說話也沒反應。
辯方結案陳詞稱時引述精神科專科醫生報告,被告於2015年被廉署起訴後,患上憂鬱症而避開一切社交活動。被告有可能在案發時是「迷迷懵懵」、腦海一片空白和「冇乜特別意識」的情況下取走物品,非存心偷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