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05月 04日
星期六
   | 氣 溫 : 24 度
搜尋新聞
簡体中文
即時新聞 視頻新聞 要聞港聞 社 評國際兩岸 財 經 娛 樂 體 育 馬 經 副 刊 昔 日

警拘女子疑涉及11宗盜竊案
發佈日期 : 2019-06-25

警方在盜竊案中撿獲的現金。

【本報港聞部報道】警方昨日在旺角區形跡可疑的女子,經過調查後,相信被捕女子涉及區內的11宗同類盜竊案,物主損失現金、手錶及首飾等,總值約35萬3,000元。


旺角警區情報組人員昨日下午約2時在旺角進行反盜竊行動,在花園街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女子,遂上前截查。調查期間,一名82歲本地男子於現場向人員報案,指出在洗衣街一個單位內懷疑被該名女子盜去約1,000元現金,以及約650元人民幣(相等約730港元)。


#任何人干犯盜竊罪可監禁10年


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相信該名女子除了與上述案件有關外,亦涉嫌與2018年10月至今在同區發生的10宗同類盜竊案有關。該10宗案件涉及的財物包括現金、手錶及首飾,總值約35萬3,000元。該名50歲姓楊女子涉嫌盜竊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跟進。根據本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當中第9條列明盜竊罪,任何人犯盜竊罪,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判處監禁10年。


另外,警方昨日接獲姓曹的男職員(32歲)報案稱,指出位於觀塘鴻圖道1號一個單位有財物不見了。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點算,上址有23部總值約15萬元的手提電話,以及約3萬9,500元現金不見了。經初步調查,案件暫列爆竊,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根據《盜竊罪條例》,當中第11條列明入屋犯法罪,任何人犯入屋犯法罪,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14年。


 

您可能有興趣:

1
5項缺失須2個月內糾正 否則或被刑事檢控 消委會遭黑客入侵洩逾450人資料 私隱署批網絡安全意識不足

2
私隱專員列舉消委會五大缺失

3
私隱專員向處理個人資料機構提出建議

4
私隱署指在家工作成新常態 涉遙距登入 籲機構加強加密保障

5
存放「圍封強檢」住戶資料平台任瀏覽 機電署已報警處理

6
取消儲存在DVD光碟做法 料新系統年省近9000萬開支 警務處擬建中央數碼影像平台統一儲存數碼影像

7
警務處擬建立中央數碼影像平台簡介

8
新系統與目前版本的分別

9
傳引入「可加不減」方程式 與消費物價等因素掛勾 最低工資或變一年一檢 勞方:歷史性改變資方:更易做預算

10
新一年最低工資或加約1元

11
《密閉空間工作守則》修訂內容 目標5月公布

12
包括增加免責條款 訂明情節惡劣才有可能判監 強制舉報虐兒 勞福局提3大修正方向

13
有議員倡引入罰則2級制

14
調研北京國際汽車展覽會 李強:大力發展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 促進產業綠色化升級

15
特斯拉通過內地汽車數據安全4項全部要求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