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聞部報道】瑞銀被指在擔任中國森林、天合化工(1619)等三宗上市申請時未有履行作為聯席保薦人應盡的責任,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張華峰強調,作為保薦人,應該更小心審查相關公司的數據是否符合事實,這樣對市場及投資者都有好處。
新股如在香港申請上市,需要委任持獲證監會簽發保薦人牌照的投資銀行,替有關公司進行盡職審查,包括到公司營業地點視察,以及與公司客戶及供應商會面索取資料、辨識不尋常造假情況等,還要代表客戶接受監管機構的多輪提問等,直至獲監管機構批准上市。保薦人隨後要為新股定招股價,以及向基金大戶銷售股分等。
僅聽信財務總監之言
張華峰說,過去有不少公司上市不久便「變樣」,包括資金、業務等方面均出問題,作為保薦人理應更小心審查相關公司的數據是否符合事實,這樣對市場及投資者都有好處。他透露,聽過有業界友人稱,有上市公司的財務總監向保薦人表示公司帳目沒有問題,保薦人便當作已經查核。他直言,這種做法毫不盡責,而不少內地企業會以不同方法做假,保薦人角色更形重要。
中國森林如今已經除牌,主要在內地從事管理森林、原木及木材貿易等,在2009年來港上市,集資超過15億元,以每股3.56元上市。然而,其核數師在2011年1月指出,該公司帳目可能不合規,證監會隨後介入調查,之後指出中國森林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範圍廣泛,當中營業額誇大至少92%。至於天合化工,是一間主要從事精細化工產品研發等業務,在2014年來港上市,招股價2.25元,集資額63億元,但之後被沽空機構「匿名分析」質疑其盈利及收入均被誇大。目前停牌,停牌前股價只有1.1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