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在《港区国安法》条文不清的阴霾下,香港法治敲响丧钟。继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疑似排除委任外籍法官钱礼为指定法官审理涉及国安案件后,身兼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韦彦德(Robert Reed)周五(17日)罕有透过英国最高法院发表声明,称《港区国安法》条文引起关注,会视乎香港能否维持司法独立及法治,决定会否继续执行英国最高法院在香港回归后,派2名法官在终院担任法官的协议。
韦彦德以英国最高法院院长身份,发表题为「英国法官在香港终审法院的角色」的声明,指出自2009年以来,英国最高法院按港英之间订立的协议,为香港终审法院安排两位海外非常任法官,审理民事及商业乃至人权及言论自由案件。原本有两名来自英国最高法院的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席位,惟今年只剩一个,而且未获编排审理香港案件。
#韦彦德唯一列席终院英国最高法院法官
现时韦彦德是唯一列席于终审法院的英国最高法院法官,终院另一位海外法官何熙怡( Brenda Hale)已经在今年初退休,之后再无安排另一法官接任。不过,翻查司法机构网站资料,何熙怡的名字仍保留在海外非常任法官名单上。
据《基本法》规定,终审法院可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聘用法官,特区政府亦一直依照规定聘用外籍法官。目前共有14名来自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非常任法官,其中9名来自英国、4名来自澳洲,以及1名来自加拿大。
#现有14名非常任法官 英佔9人
韦彦德表示,香港国安法多项条文值得关注,至于具体带来甚么影响,则要视乎法例如何执行。他表明,香港终审法院的法官将尽力维护《基本法》第85条,即确保香港法院能不受任何干涉下独立进行审判,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英国最高法院并支持香港法官捍衞司法独立及法治的承诺,将与英国政府评估香港的事态发展,惟英国最高法院的法官能否继续为香港服务,须视乎他们是否仍能保持独立。
《港区国安法》列明,特首可从各级法院指定法官审理国安案件,韦彦德引述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马道立早前的言论,指司法独立及法治是香港的基石,受到基本法保障,是香港司法机构的任务及宪制责任。马道立本月2日发声明,表示指定法官及相关的法庭运作必须符合《基本法》,强调指定法官的任命必须根据其本人的司法及专业才能,不应根据政治等其他因素。首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亦曾在6月发表声明,批评特首有权指定法官审理国安案将损害司法独立,强调法官应独立地行使司法权力,不受任何干预。
#叶刘:韦彦德声明会造成影响
司法机构回应时强调,其独立性和法治是香港社会的基石,亦受到《基本法》的保障。
行政会议成员、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昨天回应时表示,韦彦德表达关注是无可厚非,需要由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及律政司作出解释。她指出,香港原来是司法独立,亦是优秀的普通法地区,令人引以为傲,这类声明会带来一些影响,但具体有甚么影响,言之尚早。她又指出,《港区国安法》实施至今十多日,她形容检控门槛很高,要有真正的犯罪意图及合理疑点才会检控,如何执行国安法是考验本港的普通法制度,但相信普通法能够处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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