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8日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爆选主席风波,当天民主派与建制派议员在议会内发生激烈肢体冲突。时隔半年,警方经调查及徵询法律意见后,昨天清晨兵分多路登门拘捕7名民主派时任立法会议员,包括3名民主党议员胡志伟、尹兆坚及黄碧云,工党张超雄及郭永健、议会阵线朱凯廸、人民力量陈志全;而民主党许智峯亦在拘捕之列,但至今未联络上。不过,当天广泛被传媒拍摄到工联会郭伟强拉扯拖行陈志全涉嫌袭击及扰乱议会秩序、尹兆坚遭建制派黄定光批踭等,却未获检控,律政司被炮轰「放生」建制派,司法不公。【本报记者报道】
警方昨天(11月1日)採取行动,胡志伟、尹兆坚、黄碧云及张超雄为现任立法会议员;而陈志全及朱凯廸则不接受本届续任,离开议会;郭永健是工党主席及张超雄议员助理。上述7人均涉嫌触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7条的「藐视罪」及第19条的「干预立法会人员罪」。其中,尹兆坚、郭永健及陈志全遭控多达3条控罪。上述民主派7名被捕人士分别被带往油麻地警署、黄大仙警署、香港仔警署、八乡警署、北角警署、荃湾警署及红磡警署,他们同日下午陆续获准以1,000元保释,将于本周四(5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尹兆坚及陈志全等遭控3罪 11.5日提堂
港岛总区刑事部警司陈永裕昨天向传媒简述案情时表示,5月8日下午接获立法会秘书处报案,指当日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室有个别议员作出扰乱秩序行为,港岛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跟进。警方经深入调查,并谘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后,警方昨天採取行动,拘捕6男1女,年龄介乎33岁至63岁。
陈永裕称,当时有被人冲向主席台负责维持的保安,令大会未能开始,亦有人从高处投掷大量纸张,被捕人士涉嫌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有关「藐视罪」及「干预立法会人员罪」。
该次议会冲突备受公众质的,是当天不少传媒拍摄到民主派与建制派议员混战期间,拟靠近主席台的陈志全被工联会郭伟强出手扯着衣领拉倒地上及拖行,涉嫌普通袭击。陈志全事后提出私人检控,但遭律政司申请介入及要求押后,但被法庭拒绝,案件将于本月9号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审前覆核。在昨天的拘捕行动,郭伟强继续 逍遥法外,未被拘捕。另一议员亦说,尹兆坚表示,当日建制派议员亦有争执和推撞,警方却选择性地只控告民主派议员,扣帽子打压他们,非常过分。
不控建制派议员? 警:律政司决定
被问到议员举牌抗议如何构成犯法及准则在哪?警司陈永裕表示,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为由拒解答,但他其后补充说:「我们每次做调查,都是根据画面所影到的嘢,考虑过全盘事件,由开始直至到结尾,究竟发生了咩事,之后有需要就向所有证人索取口供,究竟发生咩事,再俾律政署去考虑,睇吓会不会检告。」
传媒问及在5月8日当天内会亦都有建制派议员参与混战,但无一人被捕,警方被质疑涉政治打压。陈永裕强调,警方根据法律与证据执法,与社会状况、政治背景无关。
《藐视罪》等罪 各最高可判囚12个月
《藐视罪》罪行及罚则订明,任何人在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或参加任何扰乱,致令立法会或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即属犯罪,可处罚款1万港元及监禁12个月。如持续犯罪,则在持续犯罪期间,另加罚款每日2,000港元。至于《干预立法会人员罪》,任何人若袭击、妨碍或骚扰任何前往或离开会议厅范围,或在会议厅范围内的任何议员,或藉武力或恐吓尝试强迫任何议员宣布贊成或反对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的待决动议或事项;或袭击、干预、骚扰、抗拒或妨碍任何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即属犯罪,可被判处罚款1万元及判监12个月。 |
您可能有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