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警方国安处今年1月搜查旺角银城商场「隐世市集」,当中「影衰mi杂货店」店主及店员包括姜嘉伟等三人,出售含「光时」旗帜、侮辱国庆等图像的书籍。三人承认串谋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姜嘉伟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监八个月,其余两人分别被判监五至10个月。
三名被告为姜嘉伟(31岁)、男商人李龙现(52岁)及其妻、即女商人陈尚恩(48岁),三人被控于去年12月2日至今年1月17日,在香港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在Facebook、Instagram和银城广场摊档内推广、出售及/或展示刊物,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政府或激起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依法制定的事项;煽惑使用暴力;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昨日判刑时表示,三名被告不单止在社交媒体发文,而是实际宣传、设计和生产书刊,甚至在实体摊档上展销,而涉案书籍的内容经过挑选,三人精心策划及「出本出力」,并有分工合作,他们趁圣诞和新年设摊档,亦明显是借助佳节人流去增加销量。
法官称3名被告精心策划
罗官指出,虽然示威和暴力冲突现在沉寂,但部分人心情仍未平復,有人心裏耿耿于怀,稍有刺激,容易再次挑起情绪,而涉案书籍的买家大多同情和支持示威者暴力行为,向这些志同道合的人销售涉案书籍,暴力冲突更容易死灰復燃,如埋下计时炸弹一样,在社会埋藏危机。
罗官表示,李龙现是「影衰mi杂货店」东主,但当时李的健康欠佳,他在案中参与最少,他更在还押期间健康急剧转差,曾昏迷倒地、以致牙齿脱落,另须轮椅代步,故酌情减刑及判监五个月。姜嘉伟除了在摊档寄卖物品,更透过个人Facebook帐户宣传书籍,宣传是销售的重要一环,其角色重要,故判监八个月。
至于被告陈尚恩,罗官指她是案件始作俑者、核心犯案者,她设计书籍内容,将初稿交给印刷公司,负责安排摊档租务,而书籍不提供作者及出版社等资料,这种掩盖行为是精心策划,藉以逃避侦查和投诉。罗官认为陈的刑责最高,故判监禁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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