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即使推出社会广泛欢迎的房屋政策,但觅地建屋需时。林郑月娥指出政府会以破格思维,增加过渡性住屋供应,以纾缓轮候公屋家庭和其他居住环境恶劣人士的生活困难,其中已促成房屋协会试行让其辖下的资助房屋业主将未补价的单位,以低于市值租金租给有需要的家庭。房屋协会发言人称约有1.6万个单位未补地价,会跟运输及房屋局商议具体运作安排。
林郑月娥昨日在施政报告中指出,目前可考虑措施包括推出如「要有光」开拓的深井「光屋」项目的租住单位;支持由香港社会服务联会试行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研究让整幢工厦免补地价改装为过渡性房屋;以及助非牟利机构研究在闲置土地兴建预制组合屋等。
房协有约2万个单位
她昨日表示「光屋」计划让有需要家庭居住两至三年,并非没有尊严,是良好的过渡房屋,之前曾经看过有关荷兰预制组合屋的资料,认为若有闲置土地让非牟利机构兴建组合屋是好事,强调任何政策都有探讨空间。
房屋协会发言人昨日称会跟运输及房屋局商议,双方仍在磋商具体安排。房协有三类资助房屋,包括住宅发售计划(1万个)、夹心阶层住屋计划(9,000个),以及资助出售房屋项目(1,000个),三者合共有2万个单位,当中约1.6万个单位属于未补地价单位。
市建局表示很支持「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并已在其安置大厦物业内合共提供62单位参与有关计划。他们会积极考虑在重建项目内寻找一些符合楼宇及消防安全而非严重失修的旧楼单位,并在不影响重建进度下,参与「社会房屋共享计划」。
发言人称,由于市建局重建项目大部份涉及楼龄50年或以上的楼宇,楼宇状况大多属于失修或明显失修类别,或存在不少僭建物,故此,若要将收购后待重建的旧楼单位作居住之用,市建局必须先就楼宇的结构、大厦外墙、天面、楼梯、走火通道、水管等楼宇的不同部分作出检视及进行适当的復修工程,以符合屋宇署发出的修葺令及消防处发出的安全指示,才能确保楼宇安全并适合居住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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