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持續引起社會討論,隨著「先試先行」計劃開展,民間對於能否全港推行抱持極大疑問,要求擱置聲音日隆。前朝政府的前環境局長黃錦星及前政治助理區詠芷等突然一致地發聲,實是他們最無資格指指點點。黃錦星在任環境局長10年,一味靠吹,空談藍圖,缺乏執行細節。垃圾徵費條例草案於2021年獲通過,當時他正是信誓旦旦18個月準備期足夠,卻是籌備工作如「佛系」,極為鬆散,臨尾竟爆出指定垃圾袋需重新招標的笑話。直至本屆政府上場,眼見垃圾徵費政策錯漏多,體察民意下,急急先叫停,透過先試先行方式查找解決問題的答案,這才是務實之舉。
去年12月聖誕節,街頭巷尾突然出大量垃圾,因部分人記起4月1日起實施垃圾徵費,為免逐件計數負擔重,於是實行提早大掃除。這個動作,觸動起廣大市民開始理解何謂垃圾徵費,之後就是引起連串的熱討怎丟垃圾,成為普羅大眾的惡夢。此時,特首李家超亦指示在於這項政策影響七百多萬名市民,有必要從詳計議,委派政務司司長卓永興作高層次督導工作。果然,隨著「先試先行」計劃開展,民間對於能否全港推行抱持極大疑問,細微至不夠指定垃圾袋,遠至回收點不足,成功測試出尚有很多問題待解,這也說明環境局及環保署的籌備工作有漏招。
正當本屆政府務實地解決問題之際,前朝政府的前環境局長黃錦星、前政治助理區詠芷等突然一致地發聲,力保垃圾徵費,看似是為環保出力,實是站在道德高地指指點點,欲挑動本屆政府與民為敵,其心可誅。兩人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更不應對政策説三道四;自己退下官場隔岸觀火,說風涼話,沒有政治道德。
黃錦星昨在出席活動後呼籲,社會應迎難而上,「如果錯失這個良機,試問大家點樣對得住我哋嘅年青人?」他續說,雖然制訂垃圾徵費過程具爭議,但由前特首董建華開始的政府及市民都支持政策,並提到其他地方落實垃圾徵費初期回收配套亦不比香港好,政府不應因為近期社會上的反應,倉促決定垃圾徵費去向。
黃錦星的「錯失良機,對不起青年論」甫出,在討論區及社交平台即湧現網民一面倒炮轟他。
翻查資料,2021年8月,立法會三讀通過垃圾徵費條例草案,時任環境局長黃錦星稱,政府會循三方面建立垃圾徵費的有利條件,包括:加強回收支援,包括籌備招標市民使用的指定垃圾袋、繼續完善乾淨回收配套,擴展「綠在區區」網絡,今年內增加10間「回收便利點」至32間;另外,「回收環保站」目前有11個;「回收流動點」則有過百個。2)加強推廣,政府會提供宣傳教育、社區支援。3)物業管理在此事角色重要,政府會與業界加強溝通和培訓。第三是善用準備期,政府會與立法會成立工作小組,落實推展工作,並適時向立法會報告,他期望透過18個月,為垃圾徵費做好準備。
然而,黃錦星在位時考慮不周詳,推出這項政策時已經是不切實際,很多細節欠奉,例如傳媒問及政府會在法例實施初期,向住戶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黃稱派發時間會維持多久等細節仍未商討,只說相信會做到每家每戶都有垃圾袋派發。此外,他訂下18個月準備期,揚言是這時間是足夠的,但他在任內未有做好宣傳工作,籌備的回收點亦未足夠,臨近今年實施期仍未完成。換言之,制訂的準備期是亂說,低估了籌備的難度。最大的笑話是替指定垃圾袋招標時,標書定價過高,垃圾徵費指定膠袋須招標取消,重新招標,淪為笑話。
黃錦星因為領導無方,讓環保配套遲遲未到位,社會沒有普遍共識,自己種下的禍根要今屆政府償還,更厚顔到批評政府。黃錦星才是對不起廣大社會呢?本屆政府撥亂反正才是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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