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日前指出,屯门公路重建及改善工程,发现在2010至14年进行重建工程的六份合约,有五份合约较各自的原订完工日期迟2.1至13.2个月完成。审计署称,有关当局需要从当中两宗延迟事件中汲取经验,两宗个案在屯门公路进行道路改善工程的同时,须修正道路两旁为数分别超过140幅和70幅的斜坡,最终发现若干斜坡的实际土地状况与规划及设计阶段时所假设的不同,并就两合约发出约660份更改令,对斜坡进行额外工程,定价2.17亿元。我们认为,工程难免有无法预计的情况出现,但额外花费逾二亿元予以补救,代价实在太大,路政署有必要多加改善。
审计署表示,重建及改善屯门公路的工程,合共有六份合约在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完成。审计署发现,有五份合约的工程均较各自的原订完工日期迟2.1至13.2个月完成,但获批准延长合约期,在延后的合约完工日期内完成,六份合约最终合约金额合共为79.19亿元。
《审计报告》认为,当局需要从当中两宗延迟事件中汲取经验。两宗个案在屯门公路进行道路改善工程的同时,须修正道路两旁为数分别超过140幅和70幅的斜坡,涉事路段为屯门公路东路段和三圣墟段。根据工程顾问的评估,倘不採取缓减措施,可能会令两宗工程分别延迟三年和2.5年完工。《审计报告》指出,路政署在两个合约的设计阶段有进行土地勘测,以取得有关地基下层泥土的资料,及如在设计阶段存在工地限制,基于当时最佳的资料进行土力工程的详细设计工作。
最终,发现若干斜坡的实际土地状况与规划及设计阶段时所假设的不同,并就两合约发出约660份更改令,对斜坡进行额外工程,定价2.17亿元。
我们认为,工程难免有无法预计的情况出现,但额外花费逾二亿元予以补救,代价实在太大,路政署有必要多加改善。公帑就是公帑,如此如清水般蒸发掉,实在毫不理想。我们认同,路政署应留意并从中汲取经验,以助管理日后的道路重建及改善工程计划,包括在日后推行涉及斜坡工程的道路工程计划时,路政署需要提醒其人员及顾问遵从相关工地勘测的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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