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两岸组报道】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陈雪枫被控受贿1.48亿人民币(约合港币1.67亿元),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择日宣判。
检方指控,陈雪枫2000至2015年利用其担任永城煤电和河南煤业化工等企业领导,以及河南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1.48亿人民币。又在2009至2011年非法佔有公共财物折合547余万;2004至2011年违反相关规定,擅自决定处置国有资产及公司收购价格,造成国有公司损失2.24余亿。
河南省煤业多位高管落马
陈雪枫是在去年1月16日落马,是去年首位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也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继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被查后,河南落马的第二位副部级官员,更是河南省内最后一位落马的煤业大佬。
内地媒体此前报道,河南省煤业多位高管近年相继因贪腐落马,而此前由陈雪枫担任「一把手」的河南煤业化工集团自2013年起就陷入巨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