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建議放寬青少年進入桌球室的限制,包括最低年齡由16歲降至八歲,並允許穿著校服者入場。桌球運動本身健康是毋庸置疑,而放寬上述限制也必然有利桌球的發展,但當放寬措施一旦實行,各相關持分者都必須面對現實,不法之徒或看到有青少年在桌球逗留而伸出爪牙。這是「有雞先還是有蛋先」的問題,與桌球本質也無關,警方需要時刻留意變化,而桌球室負責人也有責任監察場內運作情況,如發現異常需要及早處理。
根據《遊樂場所規例》第22C,除非獲得康文署署長的書面明確准許,否則在晚上8時至翌日早上10時期間,桌球館持牌人不准許未滿16歲人士進入相關處所;身穿校服人士則在任何時間均不可進入。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立法會議員霍啟剛較早前在立法會向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提問會否放寬對16歲以下人士進入桌球館的時限,質疑規限令桌球運動被貼上「不良活動標籤」,阻礙發展。康文署回應時表示,「需適當保護心智尚未成熟的16歲以下人士,避免他們在晚上8點後流連桌球室影響學業造成不良影響」。
對此,香港桌球運動員、「神奇小子」傅家俊在社交網站Facebook帖文回應稱感到失望,稱「香港桌球大師賽的成功,並獲港府支持成為慶祝回歸25周年活動,足以證明桌球是一項健康的體育活動,否則康文署也不會跟香港桌球總會聯手主辦此項大型賽事,並大肆宣傳」。他續稱,桌球形象近年漸趨正面,家長樂意帶子女學習桌球,認為康文署一直對青少年在桌球室活動的時間作出限制是「大唱反調」,從而認定桌球對年輕一代有負面影響。
康文署最新向立法會提交文件稱,為向年輕人推廣桌球運動,建議修例放寬青少年進入桌球室的限制,包括不能入場時間由現時「晚八朝十」縮短至「晚十一朝七」、最低年齡由16歲降至八歲,同時允許穿著校服者入場。署方表示,現有限制是因為上世紀六十、七十年代認為有需要適當保護16歲以下心智未成熟的人士,不過桌球運動有年輕化的趨勢,社會亦有不少人指現有法例局限青少年參與桌球運動,負面標籤為不良活動窒礙桌球運動的普及和發展。
我們認同,桌球運動本身是健康的,而放寬上述限制也一定有利桌球的發展。近年來,桌球館已相對地較少發生罪案,加上新冠疫情一度讓這些地方關閉,風氣潔淨。不過,不能排除放寬措施一旦實行,不法之徒或看到有青少年在桌球逗留而伸出爪牙。所謂「計劃總是趕不上變化」,警方需要時刻留意變化,而桌球室負責人也有責任監察場內運作情況,如發現異常需要及早處理,報警求助。現實就是如此,桌球運動員也必須明白及理解有關風險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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