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固體廢物徵費預期在2019年實施,立法會周初舉行公聽會討論落實安排,並了解更多相關團體意見。經多年醞釀,現時社會普遍接受汚者自付原則,不反對固體廢物徵費,只是希望在執行時能有效及公平。
基於其他城市的經驗,有了付費考慮,確可令居民在拋棄垃圾時不那麼隨便,將有回收可能的另作處理。在2013年推出的《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中,列出2022年前將都市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減至0.8公斤的目標,而在2015年,本港三個策略性堆填區(圖)每天處置約15,000公噸廢物,當中有約10,100公噸廢物屬於都市固體廢物,即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為每日1.39公斤,希望可減量四成。
收費自然會導致市民支出增加,但以目前環保署的估計,一般家庭每月垃圾費大約要18至66元,已算是考慮了市民負擔力,否則便未必可出現預期的減量效果,亦減少了市民為逃避付費而將垃圾隨街丟棄的情況。
據環保團體估計,最受影響的會是不那麼計較的中產階層,反而節儉的基層市民受到的影響會較小。這種說法也合情合理,不過也真要在回收環節多下工夫,多添方便的回收點,這是很重要的配套,否則也不知減去的廢棄量有何去向,更不要令基層家庭為此而囤積廢物在家,因而製造新的矛盾。
矛盾也潛伏在現時的建議之中,現在諮詢文件提出徵費分兩種模式,其中使用食環署垃圾收集服務的樓宇按指定垃圾袋收費;而工商業機構,以及未有使用食環署垃圾收集服務的住宅樓宇,則由私人垃圾收集商代繳入閘費,再向客戶攤分費用。如此分割,成了最大的商榷點。
有環保團體表示,來自單幢式住宅和工商業的垃圾佔全港垃圾量約一半,在效果言,如果無法分辨垃圾來源,其實不能達致藉收費以減廢的原意,有違污者自付原則;在執行言,要求私人垃圾收集商墊支,廢物處理業協會主席譚志華便指出,私營垃圾收集商扣除日常開支,每月淨收入約三至四萬港元,而商戶一般要90日才會繳款,私營公司墊支「根本無可能做到」,此外亦擔心與住戶就計算垃圾重量的方法有爭拗。
攤分在這種環境中反而未能彰顯公平,而且推行也得先求得前線的私人垃圾收集商合作,環保署需要回應定出「一港兩制」是基於甚麼考慮,何以不能全面實行按垃圾袋收費,是否是為了行政便利?要讓社會有一個明白,困難究竟在哪裏,是否有方法可以克服?現在按量墊支的方案便已隱現阻力,也是需要處理調解的,總而言之,這是一個必須疏通的環節,不能迴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