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角收押所是高度设防院所,羁押成年男子逾千,一些等候还押及判决的囚犯、根据《入境条例》受羁押的人士、钱债囚犯、上诉人(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除外)、成年的初犯及积犯(被判终身监禁的囚犯除外)、按照《戒毒所条例》还押的人士等均囚于此。绝大部分被法庭宣布囚禁的犯人,不论刑期多少,都会先在荔枝角收押所囚禁,然后按犯人所犯的罪行、刑期及个人背景分流到其他监狱,该处即是他们首个面对的狱中环境。假如是初次做监犯,从自由之身变成被囚禁,心理转变困难,压力不轻,这或解释了为何该收押所经常出现在囚人士作出自我伤害行为。
收押所流转人数极大,每天逾百人进进出出,不同种族的犯人混集于此,43岁韩国籍男子KIM MINHO为其中之一。KIM MINHO被控于今年1月13日至14日在西九龙环球贸易广场香港丽思卡尔顿酒店房间内,涉嫌谋杀42岁妻子SONG Whajeong及6岁儿子KIM Taeyun,案件于1月16日提堂,3月27日再讯,因控方需时索取被告保险等资料和验尸报告等,案件押后至5月23日再讯,期间继续被扣留在荔枝角收押所。
KIM MINHO在韩国经营朱古力生意,昔日高高在上的行政总裁,一夜之间,人在他乡失去自由,妻儿死了,孤寂地面对被控谋杀妻儿的刑责,经歷漫长的司法程序,身心俱疲下,选择结束生命,寻求解脱,案发当天的一切死亡真相长埋黄土,但对于其妻SONG Whajeong的家人来说,变成遗憾,无法令爱女安息。
随着外籍犯人愈来愈多,惩教署的监狱管理工作是重大挑战。如前所说,荔枝角收押所可谓是全港「最繁忙的监狱」,环境恶劣,犯人背景众多,惩教署是否把工作重心放于管理犯人上,而忽视关顾犯人的心理需要呢?赤柱监狱或石壁监狱等犯人监禁年期长,犯人生活稳定,适应较容易,故此我们相信惩教署提供的心理辅导服务具效益。然而在流转性高的收押所则不是易事。
今次自杀的韩籍男自被发现杀妻儿后,情绪十分不稳,有自杀的倾向,收押所应提高警觉,讵料却给他有机可乘,而且寻死决心强。据了解,死者被发现时,是用撕成条状的床单把双手绑在床脚,确保不会临阵退缩,然后再移动身躯把索结套紧,勒紧颈部致窒息致死。在勒颈前,故意用床单铺盖身体,显见经精心部署,不让惩教人员巡查时察觉。当一个人寻死意志如此坚决的话,只能无奈地说是一个悲剧。纵使逃过这次被救,在审讯期间亦相信心理难以负荷。
然而,我们翻看惩教署资料,发现近三年发生犯人自残与上吊最多的监狱是荔枝角收押所,可谓位列首位,2017年事例如下:
‧11月22日(下午5时45分),24岁(男),囚室内烧床单(面部受伤) ‧7月10日(上午8时01分),28岁(男),在于日间活动室上吊自杀(死亡) ‧6月6日(晚上9时21分),29岁(男),在囚室内燃烧床单(头部受伤)
2016年事例如下:
‧9月10日(下午1时03分),47岁(男),在囚室内用睡裤繫于窗框上吊(获救) ‧7月23日(晚上11时05分),77岁(男),晚上11时05分,在囚室内用撕破的枕头袋繫于门栅上吊(死亡) ‧5月11日(晚上8时15分),33岁(男),囚室内将头撞向闸门(获救) ‧4月27日(晚上7时07分),38岁(男),在囚室内用睡衣繫于窗框上吊自杀
为何荔枝角收押所频密出现此情况呢?而且自杀工具全是能撕成条状的睡裤、睡衣、床单等,在物料上能否转用其他呢?我们认为反映在人手、监管犯人制度及监房设计等出现漏洞,惩教署亦应全面检讨还押犯人频频上吊轻生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