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昨日頒令中國恒大清盤,是香港歷來最大宗的發展商清盤案,震撼力度不可謂不大。法官引述債權人臨時小組指出,需要下令恒大清盤,恒大未能提供所承諾的資訊,以及制定可行的重組方案時缺乏誠意,更形容「新重組方案根本連重組方案也不是」,既沒有詳情探討債權人回報,也沒有談及恒大可否使用相關股分等,形容新重組方案只提出一般想法,欠缺細節。外界關注恒大是否還能「保交樓」,但我們相信,只要後續依法依規推進債務風險的化解,「保交樓」是有法律保障的。
高院法官陳靜芬形容,「新重組方案根本連重組方案也不是」,既沒有詳情探討債權人回報,也沒有談及恒大可否使用相關股分等,稱新重組方案只提出一般想法,欠缺細節。法官表示,今次呈請由2022年6月開始,經歷了六次聆訊,歷時超過19個月,看不到有任何適當理由批准再延期,稱要「適可而止」(enough is enough),決定下令清盤,並認為將恒大交予獨立清盤人重組債務,更能保障債權人利益。
法官在判詞中表示,時至去年6月30日,恒大資產總值(total assets)1.743萬億元人民幣(折合約2,427.63億美元),但合共負債(total liabilities)大約2.388萬億元人民幣(折合約3,325.98億美元),是「嚴重資不抵債」(grossly insolvent)。判詞又提及,恒大的離岸負債(offshore liabilities)共涉約253.58億美元(折合約1,986.98億港元),在岸負債(onshore liabilities)共涉約169.33億美元(折合約1,326.82億港元)。
外界關注恒大大部分資產在內地,清盤令能否順利執行,以及能否保交樓。中國恒大行政總裁肖恩表示,會採取一切合法合規的措施,在保障境內外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穩步推進業務正常經營,同時會積極與清盤人溝通,依法配合和履行相關程序,穩步推進「保交樓」。
「保交樓」是當前中國的重點民生任務之一。我們認為,今次境外清盤令針對的只是中國恒大(3333),恒大集團香港上市公司主體之一。必須注意的是,中國恒大被清盤不等於恒大集團境內主體破産。下一步,法院委任的清盤人對被清盤的主體實施接管後,公司現任董事權利終止,但這一系列程式一般只針對中國恒大及其直接持有的資産。而且,購房者是依法擁有法定優先權利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相關司法解釋,在相應條件下,商品房消費者主張其房屋交付請求權和價款返還請求權,均優先於其他債權受償。換言之,購房者在風險化解、債務清償中有優先權利順位是有堅實法律依據的。
此外,中國恒大作為恒大集團的境外上市主體之一,與其境內外子公司均為獨立法人。從股權結構上來看,即使境外主體被清盤,在一段時間內,恒大集團在境內的主要業務不會受到實質性的影響,務實地説,此次清盤對境內保交樓産生的影響將很有限。總的來講,只要後續依法依規推進債務風險的化解,保交樓是有法律保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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