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法庭組報道】社民連前內務副主席的陳德章去年4月聯同他人到旺角港鐵站示威,抗議港鐵賺大錢,票價卻有加無減。陳事後被票控違反《港鐵附例》,未獲准許在港鐵範圍張貼貼紙,他昨在觀塘法院被裁定罪成,罰款1,500元。
辯方透露被告現在無業,僅靠數千元積蓄維持生活,可在本周五前繳付罰款。陳在庭外表示會考慮上訴。
貼紙貼牆及出口告示
控方案情稱,港鐵附例特檢隊於去年4月8日在港鐵旺角站E出口非付款區,看見有六至八人示威,被告陳德章把一些貼紙貼在牆面、出口告示板及廣告牌上,紙上印有抗議標語及一些人像。
站長向被告發出警告,被告未有理會,特檢隊員遂第二次警告,及向他發出檢控通知書。辯方稱被告的行為沒有影響港鐵安全,,質疑《港鐵附例》的合理性及效能,限制乘客表達意見的權利,屬違憲。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港鐵附例》並無違反《人權法》及《基本法》有關發表自由權利的條文,港鐵亦非公眾地方,且附例條文清晰,規定要得到港鐵書面特許批准才能貼貼紙,加上所有控方證人均誠實可靠,已說出事實全部,故裁定陳罪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