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是香港公共交通服務重要一環,本應要提供乘客點到點及較舒適的服務,但事實上,市民或多或多曾遇上拒載、兜路及濫收車資情況,輕則換來一肚氣,重則花時投訴及報警求助。以拒載為例,交通投訴組每年接獲高達逾2,000宗個案,可見歪風盛行。港府倡議提高罰則,嚴厲打擊違規的士司機,實屬無可厚非,業界應明白只要嚴打一小撮害群之馬,才可重拾市民信心。
港府為打擊違規的士司機,建議針對重複濫收車資、拒載或兜路等六項罪行的司機實施兩級制罰款,重犯者罰款可達2.5萬元及監禁1年,並建議設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兩年內扣滿15分會被停牌3個月。
根據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的交通投訴組在過去五年(2013至2017年)收到的投訴中,的士服務屬主要投訴項目,佔涉及公共交通服務個案約43%至48%不等。有關的士服務的個案由2013年的9,306宗上升至2017年的10,759宗,升幅約16%。當中涉及拒載行為的數目最高,每年2,255宗至2,841宗不等,佔約25%;其次是司機舉止無禮及不守規矩的投訴,每年約1,672宗至1,982宗不等,佔約18%。
的士司機的拒載行為,已歪風盛行,特別是趕時間往目的地之際,市民就會暴跳如雷。任何一位曾乘坐的士的市民或多或少總會碰上下列情況:遠的路程不去;近的又不去;過海的不去;入新界的不去;輪椅客截車視作不見等。
本報曾接獲投訴個案顯示,一些堅持登車的乘客,亦不見得過程順利。有女乘客於上午11時多,從觀塘一個的士站登車,要求經東隧往金鐘海富中心,以免塞車,惟說出目的地後,該的士司機就說不過海,要求改乘另一輛。該女乘客於是下車,登上下一輛車,該車司機則要求坐回首輛的士,指因的士在排隊,不能揀客。女乘客於是再登上首輛的士,司機又說不懂路怎樣走,砌詞一輪後,在乘客堅持下,才終願開車。
然而,司機在路上不停急轉彎,導致後座乘客在車上左搖右擺,又不停自言自語罵阻時間。直至的士駛上東區走廊,走至中段,突然靠在一邊停車,然後聲稱不舒服,指要休息一會,伏在軚盤上偷笑。該女乘客認為有「玩嘢」成份,因置身高速公路,進退維谷,於是報警求助。軍裝警到場了解情況後,因的士司機示意無礙,於是被要求駕車到鰂魚涌柯達大廈附近的安全位置,了解情況,並安排女乘客改坐警車。後來,軍裝警要求女乘客先付車資,再建議可作出投訴。女乘客其後致電交通投訴組,過程中,負責人員不斷強化如堅持控告,在法庭審訊過程複雜之類,最後為免浪費時間,事主選擇由運輸署發信了事。
另有例子則是個別酒店協助「揀客」,助紂為虐,本報接獲有投訴,指在北京道的朗廷酒店門外有一個的士站,並設位置,供擬乘搭的士的市民排隊候車。最離奇是門外有酒店職員會先向駛進之的士查詢是否接載乘客,例如問:「過海去不去?」及「觀塘去不去?」云云,當司機表示不願去時,就會驅車而去,此舉變相令乘客苦候多時都無車。部分排隊的乘客鼓譟,質問為何要幫手「揀客」,但該些職員反稱是「無謂勉強」司機前往,還要對質詢乘客冷言冷語,難道這是酒店政策?
上述事件僅是冰山一角,部分司機為了爭取增加收入,不斷挑客、兜路及濫收車資,摧毀了的士業形象。市民對的士服務已怨聲載道,不願受屈者,則轉移乘搭提供折扣的士、Uber車等,此舉對整個的士行業無裨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