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貴自知,自知者明,民主黨涂謹申卻偏偏沒有這份自省。本月初,深水埗港鐵站發生一名男子涉嫌持鎅刀襲警案件,涂謹申日前聯同疑犯的家屬及僱主召開記者會,其中指出事發時適逢上班,應有不少途人駐足拍照拍片,呼籲交出片段。乍聽此言,看傻了眼,警方一直呼籲市民若遇上恐襲及暴力事件,必須「閃避求」,走為上着,詎料涂作為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卻沒這份警覺,反而認為途人在女警開槍制服疑犯一刻,會多作停留拍照。事實上,案發當日,途人警覺性很強,迅速逃離案發現場,所以網絡出現直撃案發經過照片及片段,少之又少,情況罕見。
涂謹申於前天記者會上斷定警方不去尋找目擊證人,揚言等候了兩周才召開記者會,質疑是放棄尋找目擊證人,批評調查欠公正性,甚至抨擊探員調查水準。涂表示:「如果我怪錯了警方,原來警方是要找大數據、八達通、即是前後15分鐘總共有7,500人,已經訪問了3,800人,發現有49個人看到事件,已錄了口供。如警方真的是這樣,我向他們說對不起,但我所了解的是甚麼都沒做。」
「我覺得最公道是一方面地鐵另外有片,第二是我估計當時應該還有些人看到的,但這兩星期(警察)用態度來放棄尋找他們,如我怪錯他們,出來說吧,反駁我也可以。搞到我們要兩周後去尋找目擊證人,我覺得是警方失職的……警方不去找目擊證人……」
警方發言人同日已發出新聞稿,指已成功替證人錄取口供,以及進行科學鑑證等工作。由此可見,警方不是沒做工作,只是因為目前還未替疑犯錄取口供,所以暫時准以「警察保釋」形式,讓疑犯保釋在外候查。換言之,目前案件仍在調查過程,包括蒐證,未作檢控。我們認為,稍有法律常識的市民都知道證人對案件是很重要,避免受到疑犯及相關人士滋擾是極為重要,但偏偏涂謹申三番四次呼籲包括已向警方錄取口供的證人聯絡他,從涂召開記者會的所作言論,有理由令人相信他是偏幫疑犯,這亦是有機會造成妨礙司法公正之危險,我們呼籲已向警方錄取口供的證人必須三思。
我們昨天已說證據是很重要,要小心保護,在現時的調查階段,不宜披露過多案情細節,就讓這些證據在法庭上審訊時一一呈現。
涂謹申日前聯同疑犯的家屬及僱主召開記者會,批評警方放棄尋找目擊者,並揚言如錯怪,會作道歉。原來只是惺惺作態,繼續「走數」。他昨天接受電子傳媒訪問,舊調重彈,雖然有傳媒即場已指正警方翌日已派員到現場尋找證人,但涂則死撐,辯說「規模不夠大,日數不夠長」。涂謹申,你還欠警隊一聲道歉!
此外,涂堅持批評警方不替疑犯僱主錄取口供。涂作為律師,應很清楚知道,直接證據是證人看到、聽到、感覺到、嗅到或嘗到的事物。當證人作供時,所說的話通常應只限於與案有關的事實;一般來說,他應說出自己所知的事,例如所見、所講、所聞、所感覺及所做的事。證人提出的任何意見或相信的事,如果不能用事實支持,通常不會被接納。證人的責任是提出事實,法庭的責任則是從中作出必需的結論。
疑犯僱主譚先生透露,事主從內地來港後,已跟他工作10多年,為人十分要面子,喜歡別人以「周師傅」稱呼他,但強調持有鎅刀是因工作需要,又讚揚疑犯正直。這些意見,對案件無價值,只能證實疑犯不是有圖謀去持刀襲警。
另一方面,涂稱,事發時適逢上班,應有不少途人駐足拍照拍片,呼籲交出片段。市民遇到暴力事件,應是「閃避求」,今次事件,我們觀察到一個現象,就是在網絡沒有涉事的短片瘋傳,換言之,可能不少途人沒有停步細看及拍照,或由警察查身份證至受襲再開槍僅10秒內,途人也不知發生甚麼事。下次如果涂謹申碰着相同情況,請留下拍照,不要逃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