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由今天(28日)起一连三日在北京开会,预料将会审议「港版国安法」,并盛传拟「快刀斩乱麻」,有意赶及在「七‧一」前表决通过。在中央现走极左路线主导下,香港一些左派政客则一朝得志,就语无伦次,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是为一例,他昨天突说在游行队伍展示或挥舞英国及美国旗的人都是违反国安法,成为网络热话,笑破肚皮,吓破胆。我们对于叶国谦的说法感到相当震惊,难道「颠覆政权或分裂国家」的定义,单是「摇旗」这个动作亦可撼动「国家安全」吗?那么,市民高举澳洲、法国及科索沃等国旗又如何呢?执法人员岂非先要把世界各国的国旗或区旗背得滚瓜烂熟,能准确辨识高举哪面国旗是违法。
我们日前已在本栏指出,草案内容讳莫如深,京官、港官、港区人大、内地「法律喽啰」等貌似「知情人士」,畅谈的所谓草案内容既互相矛盾,又毫无逻辑。
互相矛盾之例子如恒河沙数。我们早前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日前说,由特首指派法官审国安案件是避免法官陷入「双重效忠」境地,但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梁爱诗之后就认为,香港法院有迴避制度,不担心出现角色冲突。说实在,外籍法官在港审案从未引起过「双重效忠」争议,究竟由特首指派法官审案是为了避免双重效忠,抑或是要确保裁决合乎中央预期呢?
另一例子是梁爱诗指出,由于社会对条例意见纷纭,避免再次引起破坏行为,相信不会向公众公布草案条文。她指,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已谘询人大、政协及法律界,有足够讨论内容用作参考。言猷在耳,叶国谦昨天称,以往通常只有2至3名港区人大代表获准列席会议,但今次有10名代表列席,预料会上将讨论及表决「港区国安法」,估计会议通过国安法前会公开条文,但认为微调空间不大,亦相信刑罚会有阻吓性。
究竟在「港版国安法」通过法例前,会否公开草案内容给公众知晓呢?一条影响700多万人的法例,竟然是在法例生效前,不公开给市民知晓,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甚至扬言不知道草案内容,荒谬至极。所以,无论是梁爱诗抑或叶国谦谁说的权威,已不重要,因为中央总有自圆其说「公开」与「不公开」的理由。我们认为,法例影响深远,公开草案内容是天经地义,给予时间供市民理解是合情合理。不过,按照内地官场的一套,相信即使在临通过前公开草案内容,也只是「走程序」,可能不足一天或数小时后就通过吧。
香港主流民意已经清晰表明必须在法例通过前公开全份草案内容,并让公众有足够时间研读及表达意见,源于目前对内容是零资讯,再加上不停爆出各种奇怪讯息,如叶国谦昨天表示,若于七一前通过港区国安法,想在七一游行中展示或挥舞「港独」旗帜或英国或美国旗的人要想清楚,因为这一定牴触港区国安法,但他目前难以确定警方会否即时执法。
叶国谦的言论令人惊讶,为何是英国及美国旗呢?除了建制派一直指控上述两国是「外部势力」去策划扰乱香港社会的示威吗?那么,高举澳洲国旗呢?目前中澳关係差,是否高举澳洲旗又犯法呢?是否只有高举朝鲜旗就不犯法呢?怎样定义友国与敌国呢?穿上印有英国旗的恤衫走动又如何呢?难道又分裂国家颠覆政权?若果敏感如此,相信香港以后不可以举行世界赛,因摇错国旗也会犯法。
假如凭国旗去拘捕违反国安法的人士,岂非警察等执法人员要先去学懂世界各国哪些国旗是可以高举,哪些不可以呢?这看似是笑话一则,但却是出自港区人大代表口中,不能不认真看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