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心也得细思量。26岁捐肝女子郑凯甄在做手术前,也先了解各类风险及影响,权衡之后,才作出决定,其后有组织受其感动,到医院向其送上10万元,以兹慰问及感谢,便似乎有点失觉了,思虑得不够全面。
对于郑凯甄最大的回报,就是病人邓桂思可以康復,并与孝顺女Michelle继续快乐生活,捐赠器官不能与金钱挂鈎,否则便变相将本来的高尚情操往「买卖器官」这一块禁地拖拉,一心以为的嘉许,却成了玷污,也为难了还在卧床调理的郑凯甄。
这一件事说明了有些人还没有注意到,捐赠器官不能有物质回报这一核心精神,有病人组织指出,郑凯甄其后决定将款项捐出,便作出示范,教育公众器官捐赠是自愿及无偿的,不论事前或事后,都不应牵涉任何利益。赠款者指是欣赏郑凯甄无私奉献的精神,却没意识多此一举,就令这「无私精神」变味了。正如郑凯甄把钱转赠给「肝脏移植协康会」,如果有心鼓励多些人作出义举,可考虑捐款推动器官捐赠,否则便容易予人沽名钓誉的误解。
一般来说,捐赠器官者的身份要保密,就是避免出现回报问题,虽并没有明文规定,但有共识是尽量不让捐赠者及受赠者见面,亦不会告知双方身份,除了避免金钱回报,亦顾虑病人及其家属情绪,并非不近人情。就像今日在《人生‧生活》版刊登的一名学警许标康捐骨髓的见证,他也只知道对方是「一名约50岁的男病人」,因公开唿吁而受传媒注意,令捐赠者成为新闻人物,只是例外。
经过此事,玛丽医院肝脏移植中心便有意推行「好心人活肝捐赠计划」,让有心人可以登记,选择合适配对,让有迫切需要的病人多一分希望。正如1991年哄动一时的「救救小哥顿」的骨髓捐赠招募活动,便催生了全球首个以华人为主的「香港骨髓捐赠基金资料库」,为血病患者寻找适合的无血缘骨髓移植,自2005年9月起,「捐赠者资料库」转由香港红十字会管理,截至2016年年底,本港已有逾11万人登记成为志愿骨髓捐赠者,当中527位已作出捐赠,另外资料库成功为940位本地及海外的病人,寻获合适的造血幹细胞作移植治疗。
从人海中找到合适的捐赠者殊不容易,机会率只有90多万分之一,配对得到,绝对是有缘,当然第一步还得有人愿意登记。作见证的这位无私学警许标康,便因父母自幼教导要帮助他人,除了在职业上选择了服务市民的警察之外,更登记成为骨髓捐赠者,结果真能使有缘患者守得云开,感受无限温暖在人间。
捐肝与捐骨髓,只要我们健康无碍,都是可以救人一命的,要为陌生人作出牺牲,除了大爱,还得要有勇气,而且施恩不望报。这确是做人的原则,不过如果行动可以令更多人投入此一善心行列,让社会以爱连结,是大家喜闻乐见的,热心人所想得到的,便是这种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