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要在案件达成判决后,由警方重案组安排护送离开,是前所未见之事。有人向司法机构传送电邮,附上一张陪审团的照片,是在挑战香港建基于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不论是支持被告的,又或是期望不要放过被告的,这种行为牵涉滋扰及威吓,必须要认真处理,并把犯事者捉拿,以儆效尤,以让愿意为公平审讯出一分力的市民得以安心。
不论这种威胁有没有效力,假若日后在遴选陪审员时,有给抽中的提出因有这样的事件发生,所以担心人身安全有问题,申请免役,这可是以后给法官弄的一道难题。
而为保审讯公平,执行订下规则是十分严谨的,像前不久的一宗风化案,有两名原先的陪审员使用公众通道到庭,其中一人与负责该案警员同一部升降机,又短暂逗留公众席;另一人则由律师席前方步入陪审员休息室,法官指当时控辩双方律师正交谈,不论陪审员有没有听到内容,为慎重起见,得要更换陪审员,由于不能只更换一两人,所以法官下令免除全体六男一女陪审员的职责。
在同一宗旺角暴动审讯中,2月审讯时便出现过有自称内地游客的人在庭上摄录的事情,与现在有人传上陪审团照片是否有关,还有待警方调查,但当日的处理手法,确是有可商议之处。当时有一名男子在开庭前拍摄庭上情况,并疑将镜头对着陪审团,再将照片上传到内地社交网络微信,他的举动被邻座一名旁听女子发现,通知法庭职员,法庭执达吏将男子带离法庭,查问时对方自称是内地游客,不知香港法庭不准拍摄,他拍了七至八张照片,并拍了短片,而法官问到执达吏有没有看过男子拍了甚么照片?执达吏竟称照片太细小,看不清楚拍了甚么,却让男子即场删去照片和备份,似乎不知道照片若上传后便是留下了纪录,亦没有记下男子的身份资料,甚至没有求证他是否真的是游客。
法官当时曾向陪审团表示,相信该男子拍照并非针对个别陪审员,只属「无心之失」和不清楚香港法庭的规则,希望陪审团不用过份担心。而到发生了电邮传照片事件后,却得要慎重处置,不能再叫陪审团不要担心了。
经过这一场未知还有没有得发展的风波,司法机构似乎也应该检讨其在执行规则下的守则,以及各种保安措施,就如执达吏在查问涉事男子的表现是未符理想的,似乎一开始便判定了这只是涉事者一时大意,殊不知大意的却原来是自己,为保障审讯公平,除了要留住涉事者,亦得向法官主动报告,此外,亦须研究是否要加添储物设施,不准携带手机及摄录器材入法庭,横竖在内也是不能用的了,而留下相关物品也是一个极之有力的提醒,告知庭内绝对不可拍照拍片。
英国10多年前已有将在庭上拍照者判入狱的案例,法官在判辞中指明︰「对陪审团及证人的恐吓引起日益的关注。任何人都可拍摄到陪审团或证人或律师,甚至是法官去威吓或报復他们。受保护证人更可能被认出来,而涉事的惩教署人员或警察亦会受影响。可见,非法拍照对公正刑事审讯带来很严重的风险。」维护法纪,不可掉以轻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