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才說過好些假日騎單車的人,都沒有戴上防護工具的意識,一遇意外,便可能因抵擋不了衝擊,造成嚴重傷害。政府成立的專責小組,檢討選舉事務處在3月行政長官選舉期間,於作為後備場地的亞洲博覽館內遺失載有選民資料電腦的事件,小組交出的報告,亦看到選舉事務處上下都有類似心態,那些東西就隨便放一放,甚至不清楚原來載有如此敏感的全港選民資料,就如不知道原來自己的生命如此寶貴。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認為,選舉事務處有責任指出誰人需要為事件負責,而非只把肇事原因推卸予前線員工,而管理層及政策局則置身事外。調查小組的背景及組成決定了其結論的高度,對如此一個政府成立的專責小組有此期望,是想得太美了。
這一個專責小組調查的目的顯然不是追究責任,而是要市民知道,事情未發展至不可收拾的地步,在事發事發至今兩個月,未有迹象顯示有資料外洩或被不法分子取用等。小組認為,資料的保密程度及保密方法足以防止資料流出,如有多重登入及多種加密等,而且資料只能以輸入身份證搜索,而不能以輸入地址等資料搜尋身份證號碼,因此比較安全。要破解所有安全措施,可能需要數百年。如此口脗,就是要將事件的嚴重性壓低至只是遺失兩部手提電腦。
而這兩部電腦,根本一直就受到忽視,原來選舉事務處不是沒有考慮亞洲博覽館的保安安排,只是焦點卻放在放選票的105號房間,曾向亞博館提出要求,不能允許任何未獲授權人士進入105號房間,而擺放電腦的107號房間,既無閉路電視監察,而儲物室有上鎖的後門,用的是與普通住宅閘門無異的機械鎖,專責小組便認為,該儲物室不完全符合政府內部「上鎖房間」規定。加上手提電腦只放在紙箱上,沒放入櫃中,如此考慮不周或存在疏忽的保安漏洞,換在私人公司,就算不解僱,也得接收警告信,而打政府工的,還可以得到小組「明白因有多場選舉,選舉事務處人員面對很大壓力」的體諒,政府工的優越於此可見。
所謂冤有頭債有主,行事必定會有負責人,現在小組報告將之籠統說成是選舉事務處協調不足,以及中層和前線人員保障個人資料意識不足,全人類過堂,即是無人要問責。所以小組的調查要點到即止,譬如107號房間換成上鎖模式後,匙卡隨即停用,要用鑰匙開啟,報告指出「至於哪些人持有這些房間的鑰匙,選舉事務處則並無資料」。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便認為這一點不清不楚。是的,無資料便可算是一種疏忽,是誰保管鑰匙也不知道,竟然也可接受,更不再尋根究柢,就此打住,便明白這一個專責小組但求交代,無意問責。 |